2007年11月20日 星期二

20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

陸蓉之介紹了正妹楊納給我

今天遇到兩位少女。

陸小姐走了進來,Damn跟驚嘆號我差點脫口而出,她好正。
紅頭髮、四隻手機、可愛勝利手勢、跟art sence。
謝謝妳終於讓我知道用什麼方式跟角度嘲笑我自己的渺小跟不重要,以及用什麼樣的語言跟這個正在快速流動的世界對話。

正妹楊納,雖然google找不到妳跟妳的隻字片語,但我相信陸小姐說妳會紅是真的,因為妳也打動我了。
金魚,粉紅頭髮,跟俏皮不羈。
等我有經濟能力的第一次,我會獻給妳,把妳帶回家。

2007年11月14日 星期三

1ST SOL to GANGSOUL CI DESIGN




BRANDname 東聯企業
BRANDconcept TRUE EASTSIDE GANG SOUL
BRANDstyle EAST/HIPHOP

2007年11月12日 星期一

Hip Hop in Taiwan

我們有Gangsta,但我們沒有Gangsta rap.
我們有Gangsta在演藝圈,但只會打麻將不會rap.
我們有Gangsta dress code,但沒有人敢隨便穿或著覺得很屌上網拍找.
我們有Gangsta in night club、party,但通常也沒有人有老二去敬酒或著battle一下.
我們有Gangsta Legend,但拍電影可能沒有任何外國人想把它壓成DVD或著放在youtube.

之前黃力成對抗立委搞官司的一些新聞,讓我稍稍對於台灣自己的Gangsta rap,有了一點點小盼望,是不是會出一張充滿台語國罵對抗政府之於像Tupac寫fuck police那樣的屌東西出來,結果,後來最近一次看到他是在康熙來了討論金曲獎。
之前也對於MC HotDog或著大支唱著台灣流行文化有多不屌、周杰倫、蔡依林等等都是幹樵的對象,但從來沒聽過有這些人有任何反抗或著有更屌的東西不斷出現。現在是一個佈景簡陋、battle一些無關痛癢個人衛生的battle、跟以為只要"台"就很屌的商業"台"法,而狗嘴自己也拜倒在商業下還自以為很8mile。這讓我想到1920年代的北愛爾蘭游擊隊故事。

既然做,就做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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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1日 星期日

Hip Hop in Taiwan

continue

Dennis Rodman,ya.
一個被擠壓後跳起的黑人成功故事,重點是"被擠壓的過程跟環境"在台灣是沒有的,沒有人會因為撿地上的一分錢抬頭後被爆頭或著自從在街角球場有了了不起的AKA而被毒販當食客養,也沒有人會因為聖誕節媽媽送了一卷Tupac的卡帶還有一台walkman而興奮的睡不著覺。一種不知道有沒有明天然後開心地唱歌跳舞活著的人格特質,至少很難在台灣"平地"上發現。
這些都是分析、拆解,也不一定對,Hip Hop in Taiwan,可能是一個很愚蠢的題目或著牛頭不對馬嘴的題目,such like,為何台灣沒有黑手黨、黑手黨在台灣、台灣都他媽都是假的黑手黨拉或著台灣好多從美國回來的假黑手黨...etc,我們可以說竹聯之於台灣就像黑手黨之於義大利,但不會說 : 嘿!我們也有黑手黨喔!。我們或許會在SBL轉撥中聽到 : 挖~!XXX根本就是台灣的羅得曼啊!!or素有台灣羅得曼之稱的XXX今天搶下了幾個關鍵籃板,但我們沒有像Dennis一樣成長背景跟人格特質相近的人。
一個反差極大的區域,可以孕育出反差極大的次文化群、符號、語言,而反差讓這些次文化得以足夠的力量存在並且影響文化薄弱的地方,like us。

Hip Hop in Taiwan

人常是出身背景的產物。你與他人的連結、所屬世界的規範,都影響你後來的人生。你可以排拒它們。你可以說 : 好吧,這些規範對我而言不存在,因為我不在屬於那個世界。但那些規範(亦即,人們為何如此生活)之所以存在,內含很強的訓誡。最大原因是求存。追根究底,就是為了求存 - 讓人類這個形體、皮囊、肉體得以繼續存在 - 盡其一切,繼續生存。我想這些規範是你終究無法擺脫的。

- Martin Scorsese - 1990

2007年11月6日 星期二

Hip Hop in Taiwan

hiphop是非裔美國人在尋求生存之中所衍生出來的行為反射、人格養成以及對於存在意義及定義所作的一種溝通。

"這是在晚上11:23分決定下樓去85度C想禮拜五作業的回程同時,做電梯想到的,當時手上拿了筆記本跟溼透的雨傘沒有第三隻手或著有人可以幫我抄下來,上樓之後洗衣機又他媽壞了,所以,大概或著大意是這樣子。"

台灣可能沒有自己的Hip Hop,或著,沒有人想去定義什麼是。如果從這句話來驗證一些台灣"音樂"或著一些平常用來檢視HipHop的一些次文化,那麼在大眾媒體的掩蓋之下,老實說我不知道。但,如果從一些例子其實可以試著比對或著試著去定義,搞不好其實是有的。

Dennis Rodman,一個貧民窟小孩,一邊躲子彈吃馬鈴薯泥長大的非裔小孩,在種族歧視仍然相當嚴重的70-80年代"努力地"爬進nba,pra pra pra ...,我把其中"努力地"拿了出來,解構並且討論(在此之前,似乎我對於hiphop先下了一個先決條件:非裔,這點我還沒找到很正當的理由不去討論或著把它當成是檢視HipHop的第一關卡,我想我其實骨子裡是想擺脫這個很難不去注意到的第一個條件,someday i will crack it.),coach carter裡面對於非裔小孩在美國某個城市的描述:在這座城市裡,只有百分之10 ( or 更低 i forgot )可以念完高中還沒坐牢或著活著。在70年代,那個毒品正式大規模廉價進入到非裔生活裡的年代,所衍生出我們台灣難以想像的生活環境與條件下,Dennis Rodman,打到nba並且拿過冠軍。從他後期的言談以及行為表現,世人解釋為:瘋子、脫序、表演...etc,不過,我認為這是因為他身處於NBA,而當時的NBA仍然處於穿短褲跟黑人還是給我乖乖打球的年代,如果他是在hollywood呢?而他後期的這些反社會的行為,在我看來,跟Tupac Amaru Shakur早期對於黑人站起來的一些言論、行為、跟主張,只不過是一種在媒體大量投射關注之下的詮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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